一文搞懂:那些常让护士头疼的药物避光输注问题
2023-04-02 雪痕 护士网 发表于上海
每一名护士都应该掌握药品使用知识,丰富自己用药经验,做到心中有数,拥有一定的知识储备量,为我们工作提高效率,为患者健康保驾护航。下面总结的关于药物避光的问题,希望对临床工作的你有所帮助。
临床工作中经常听到护士姐妹们问:“×××这种药避不避光呀?”这里所指的“避光”是药物静脉滴注时采取避光措施,如运用避光袋或者避光输液器等。
随着国家药品种类的繁多,同种药物不同厂家药物说明书中药品保存及使用方法有所差异,不同医院之间,不同科室之间,不同护理人员知识储备量多少等原因导致对临床用药存在一定差异。
在临床,到底哪些药物避光,如何避光输注成了护士最大困扰,这些问题如果不进行统一很容易造成纠纷,不利于开展临床工作。
每一名护士都应该掌握药品使用知识,丰富自己用药经验,做到心中有数,拥有一定的知识储备量,为我们工作提高效率,为患者健康保驾护航。
下面是作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及书籍总结的关于药物避光的问题,希望对临床工作的你有所帮助。
一、有些药为什么要避光?
有些药物对光稳定性差,遇光容易发生光降解反应及光毒性反应,降低疗效,增加毒性,因此,此类药物用棕色不透光容器包装保存,此类药品用于静脉输液后由于输液装置受光面积广加上使用透明输液装置更容易发生稳定性改变,因此对此类光敏性药物需要避光。
二、遮光保存和避光输液区别
首先我们先看看几个概念:
光降解反应:药物在光的照射下吸收光能发生化学反应,通常有氧化、分解、还原、变色等,这种反应降低药物疗效,增加毒性,因此要遮光保存此类遇光不稳定性药品。
药物对光稳定性有强弱之分,当药物对光稳定性强,在一定输液时间内,不足以引起药物有效浓度降低、产生毒副作用甚至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时就不必避光输液。
药物的有效期是怎么来的?
药品有效期是指在说明书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药物分解掉10%所需要的时间,用t0.9表示,当药物在光照条件下t0.9所需要的时间明显短于药物输注时间时,即需要采取避光输注,反之则不需要避光输注;
举例说明,维生素 B2用棕色瓶贮藏于阴凉处,有效期为 2 年,但光照下t0.9为142.95h,即有效期仅为 5.9d。 而一般静脉输液时间不会超过2h,故仅需要避光贮藏,而不需要避光输液 ;
所以,避光贮藏的药品并不一定需要避光输液,而要求避光输液的药品则通常需要避光贮藏。
光毒性反应:身体首次接触某种化学物质或全身给予某种化学物质,由于暴露于一定波长和时问的光照,而使皮肤产生的毒性反应。
因此,避光输液的措施,可以延缓光解反应,并不能阻止光毒性反应。
有关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避光问题讨论:
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紫外光照射1h,药物被降解 3.71%,故病区使用紫外线灯消毒时,必须将盐酸左氧氟沙星置于避光环境中;自然光照射1h,药物被降解 1.50%。 因此,虽然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中并未见需要避光输注的说明,但仍然建议临床静脉滴注左氧氟沙星应使用避光袋。
有关文献报道,使用避光输液器加避光袋能有效降低静脉输注左氧氟沙星所致药物光敏反应的发生率,防止皮肤、静脉炎性反应,并减轻患者的痛苦。
不过很多医院,不同科室对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的避光措施做得不是很规范,尤其是临床上避免养成一种固有思维,不是一直以来这么或那么做的就是真理,是对的事情,关键时刻查看药品说明书,该避光就得用避光。
三、药品说明书中药品保存术语的定义:
术语 |
定义 |
遮光 |
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运用棕色容器或黑色包装材料包裹 |
避光 |
避免日光直射 |
密闭 |
容器密闭,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
密封 |
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
严封 |
容器严封,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导致污染 |
阴凉处 |
不超过20℃ |
暗凉处 |
避光并不超过20℃ |
冷处 |
2-10℃ |
常温 |
10-30℃ |
说明书里所写的遮光、避光,是针对药品保存方式而言,对于避光输注没有明确说明,在中国药典中对于遮光保存有明确定义,对于避光,无明确定义。
四、临床中药物避光输注时避什么样的光,怎么理解避光输注的定义?
主要是太阳光,还有日光灯,荧光灯,节能灯,紫外线消毒灯光,这些灯光中均有紫外线的需要采取避光措施。
临床上,对于避光输注的药品采用的是用黑色或棕色的避光袋套在输液瓶上,再搭配使用一次性避光输液器达到避光的要求。
五、药物避光级别
1、特级避光药品
▲硝普钠
硝普钠经光线照射后,生成激发态的硝普钠,然后分解为水合铁氰化钾和氧化氮;水合铁氰化钾进一步分解,产生有毒的氢氰酸和普鲁士蓝等,输入体内增加对人体的毒性。
溶液的保存与应用不应超过 24h,在输液时应注意避光,要求在12 h内输完。
▲硝苯地平注射剂
静脉滴注中必须遮光,并注意监测血压,硝苯地平对光极度敏感,光照射强度越大,光解速度越快,因此,在输液过程中应避光。
2 一级避光药品
盐酸左氧氟沙星、两性霉素 B、阿霉素、对氨基水杨酸钠注射剂
3 二级避光药品
尼莫地平、盐酸异丙嗪、盐酸氯丙嗪、水溶性维生素、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吗啡、卡铂、顺铂、奥沙利铂、环磷酰胺、阿糖胞苷、甲氨蝶呤、氟尿嘧啶
4 三级避光药品
脂溶性维生素、甲钴胺、氢化可的松、强的松、呋塞咪、利血平、盐酸普鲁卡因、泮托拉唑钠、依托泊苷、多西他赛、昂丹司琼、硝酸甘油、脂肪乳、中长链脂肪乳
脂肪乳、中长链脂肪乳等资料显示在光照疗法中,同时输入脂肪乳,由光引起的脂质过氧化物不能被完全消除。因此作为预防措施,建议对新生儿进行光照疗法期间,输入脂肪乳应避光;
六、使用一次性避光输液器需注意的事情
熟悉避光输液器的材质,临床中广泛使用的避光输液器内层材料为普通聚氯乙烯(PVC),外层材料为避光聚氯乙烯。
该输液器禁止使用于和聚氯乙烯不相容的药品输注,如尼莫地平活性成份可被聚氯乙烯(PVC)吸收,所以输注尼莫地平时使用聚乙烯(PE)输液器。
上述避光药品中尼莫地平,脂肪乳,硝酸甘油等宜选用专用输液器进行输液。
七、注意事项
1、平时学习药物避光有关知识,既不能过度采取避光措施增加患者费用也不能违反药物避光原则,要做到心中有数。
2、避光袋和避光输液器应统一使用,切不可单独使用其中一种,否则不能起到应有的遮光效果。
3、进行避光输液时,避免大开窗户,阳光直射,应窗帘等物遮住阳光。
4、用药品前认真阅读说明书并遵照执行。
5、必须依照说明书执行,说明书具有法律效率。
6、对于容易引起光敏性药物,如喹诺酮类,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5天内注意避免阳光和人工紫外线照射,叮嘱患者注意防晒,运用围巾,墨镜,防晒衣保护皮肤。
7、避光输液的措施.可以延缓光解反应,并不能阻止光毒性反应,密切观察患者临床表现,若出现光毒现象:晒斑,红斑,皮炎,皮肤色素沉着,瘙痒,红肿时暂停用药,通知医生,做对症处理。
8、严格调整输液速度,告知患者不可随意调节滴数,预算好输液何时结束,避免患者看不清楚避光袋液体结束造成液体滴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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